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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福岛第一原子能发电站的事故后的负面影响、我县实施了以下对策:仙台港区高砂集装箱码头于2011年5月18日开始、盐釜港区于2017年4月3日在东码头开始(2011年6月14日~2017年3月31日在贞山1号码头)、石卷港区中岛码头于2011年5月24日开始、持续对空气辐射量、海水的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同时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对仙台港区高砂集装箱码头搬入集装箱表面进行放射性物质监测。今后定期将监测结果进行公布。
与仙台盐釜港合作京浜港也同时进行监测。
1.仙台盐釜港仙台港区高砂码头 | 2.仙台盐釜港盐釜港区东码头 | 3.仙台盐釜港石卷港区中岛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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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PDF:193KB) | |||
2020年(PDF:244KB) | 2021年(PDF:234KB) | 2022年(PDF:220KB) | 2023年(PDF:191KB) |
2016年(PDF:73KB) | 2017年(PDF:86KB) | 2018年(PDF:86KB) | 2019年(PDF:87KB) |
集装箱表面监测值如超过<港湾出口集装箱放射线监测指引(国土交通省港湾局总务课危机管理室)>所规定测定点大气中辐射率的3倍或欧盟各国使用的规定值(0.2μSv/h+空气中的放射线量)等两者中较低一方的数值, 原则上禁止搬入集装箱码头内,退还原地。
针对监测值超过<港湾出口集装箱放射线监测指引>所规定的通报标准值(5μSv/h)的集装箱、将通报相关部门协商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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